因SARS被隔離 可延後報稅

發佈時間: 2003-05-12 16:39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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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RS疫情擴散,全台居家隔離人數直線上升,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如果民眾因為被隔離的時間跨越所得稅最後申報期限,無法如期在6月2日完成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,可以在事後檢具居家隔離通知單,向各地稅捐稽徵處辦理延期申報。 台北市國稅局則提出兩種方式,呼籲遭居家隔離的納稅人,多多利用網路在家報稅。分別是:1.透過身分證字號和戶口名簿戶號,以網路申報 2.下載二維條碼報稅軟體結合郵局存簿號,以電子掛號送件,完成納稅。財政部初步同意,隔離期跨越截止申報期限民眾,可在隔離結束後檢附居家隔離通知單,向戶籍所在地的稅捐機關辦延後申報,相關部會目前還沒有做出決定。對於因為SARS被迫滯留在大陸的台商,賦稅署指出,目前只有透過網路申報一途。 現行網路申報三種方式中,無論是透過GCA憑證或是IC卡自然人憑證,民眾都必須親自到相關單位辦理,才能取得網路報稅通行碼,唯一不用出門就可以在家完成報稅的方法,是利用身分證字號及戶口名簿戶號作通行碼。由於去年的報稅軟體今年不能繼續使用,國稅局表示,民眾在準備好身分證字號及戶號後,必須先連上﹝http://tax.nat.gov.tw﹞,下載網路報稅軟體,才能夠申報。 居家隔離者如果要用信用卡繳稅,先選一張信用額度較高、可以涵蓋『繳稅金額』的信用卡。另外,持卡人要先透過『電話語音或網路』,取得發卡機構核發的『授權碼』,才能完成繳稅申報的作業。持卡人在電話或網路上取得的授權碼,填寫在結算申報書或鍵入二為條碼申報軟體中,並在申報書上簽名後,因為『居家隔離』無法親自送達,可能要委託他人將申報書『郵寄』到戶籍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,才算完成所有申報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