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港市鎮中心計畫 動起來 政院同意採重畫方式辦理 八月可望發布實施 年底前動工

發佈時間: 2004-07-01 16:45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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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楊明德/豐原報導】 為促使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開發案早日完成審議,縣長黃仲生昨天親自列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說明,全案獲得委員們一致同意通過,縣府將在八月發布實施,預計年底前動工,民國九十六年完成。 列入縣府旗艦計畫的台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開發案,行政院同意直接以市地重畫方式辦理,不受新市鎮開發條例的限制,縣府配合完成細部計畫通盤檢討變更,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。 黃仲生親自列席說明,都市計畫變更的急迫性與縣府開發的決心,他強調,台中港特定區三十多年來發展緩慢,與市鎮中心遲未開發很有關係,因此上任後將台中港市鎮中心開發案列為縣府旗艦計畫之一,並編列三十六多億經費積極推動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